
公告日期:2025-10-1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合伙企业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伙企业;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六)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增强公
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考察立项,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经由经营管理层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负责项目实施。
第七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参照上述相关指标执行,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先由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是对外投资第一责任人。具体对下列工作负责:
(一)组织编制投资计划;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评估;
(二)组织编制大型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三)负责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方案或投资计划;
(四)听取管理代表的汇报,对管理代表的请示及时答复和处理;
(五)组织和督促投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签署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本。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对外投资的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长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依法进行投资收益管理。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门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参与拟定投资方案和投资计划;参与投资方案评估;组织对投出资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工作;负责办理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具体业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对外投资的成本和收益;参与拟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参与对投资委派管理代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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