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定期)书面通知,2025年4月16日和4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的书面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姚飞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邓舸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8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8,144,891,519.42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
(1)提取 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1,628,978,303.88 元,因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本年不再提取;
(2)计提永续次级债券利息 1,276,500,000.00 元;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 2.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16,396.92 元;
(4)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按不低于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的 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 24,259,662.28 元;
(5)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的规定,按照不低于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的 2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 22,654.01 元;
进行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后,本年度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214,714,502.33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927,167,439.27 元,以及 2024 年度指定的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处置转入未分配利润 309,633,461.31 元,减去公司 2024 年已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 2,595,355,931.79 元,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7,856,159,471.12 元。
根据相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税后)为 1,697,978,760.52元,因此,公司 2024 年末可供投资者现金分红部分为 26,158,180,710.60 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9,612,429,377 股为基数,向全体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 3,364,350,281.95 元,尚未分配的利润 24,491,809,189.17 元转入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现金分配比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3、《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
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4、《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5、《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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