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 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1.8 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1 新增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 1.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2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1.8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 1.10 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3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 1.13 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4 新增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 3.1.5 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 第 3.1.5 条 公司各发起人股东持股的数 6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公司各发起人股东持股的数量、出资方式
和出资时间为……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3.1.7 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第 3.1.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5,254,353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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