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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19:07:08 股吧网页版
王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目 录

章目 标题 页次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1
第四章 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4
第五章 信息披露 ......4
第六章 监督及处罚 ......4
第七章 附则 ......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规范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和《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1.2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
执行。

第1.3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1.4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指定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2.1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
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2.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4. 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
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在承担审计
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第3.1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益原则,保证公司相关
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3.2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
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3.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4.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5.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6.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3.3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以及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
正进行:

1. 竞争性谈判:邀请两家以上(含)会计师事务所就服务内容、服务条件进行
商谈并竞争性报价,公司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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