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5 月)
目 录
章目 标题 页次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 1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和审议程序 ...... 2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 4
第五章 附则 ...... 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1条 为保证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运作指引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1.2条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 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4. 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对涉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
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行使表决;
5.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涉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议案进行表
决时,予以回避;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
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
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6.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
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7. 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召开专门会议审核。
第1.3条 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
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单,
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
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2.1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3. 销售产品、商品;
14. 提供或接受劳务;
15. 委托或受托销售;
16. 存贷款业务;
17.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8.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19.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2.2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2.3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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