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
份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273 人,共计代表股份 127,857,9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277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24,108,2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01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3,749,71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759%。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72 人,代表股份 3,749,711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975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6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3%;
反对 1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0%;弃权 13,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6,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69%;反对 1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177%;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4%。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64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
反对 2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0%;弃权 13,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4,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476%;反对 2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871%;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4%。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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