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6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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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附表 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619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出具了勤信审字【2025】第 1439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的规定,就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对贵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披露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期初 报告期内占用累计发生 报告期内占用资 报告期内偿还累 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金额 金的利息 计发生金额 其他 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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