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绍津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4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与 2020 年 12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996 年 7 月任 2004 年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财务中心。先后在资产管理、税务、投资管理、贷款管理、财务分析、凭证复核(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会计业务)、决算、预算等岗位工作,任
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部长。2004 年 5 月任 2004 年 12 月任深圳航空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中心税务主管会计。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深圳报业集
团出版社主管会计。2005年8至2007年6月任深圳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
2007 年 6 月-2021 年 4 月任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主管。2020 年 10 月起至今
任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加会议次数 (反对票)
5 5 0 0 0
未出现缺席且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024 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 实际出席
姓名 备注
会次数 会次数 (次)
冯绍津 3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战
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起人,与其他委员共同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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