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并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行人 原因
大股东及其 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陈思伟 是 6,661,359 21.67% 2.60% 2026-01-28 2029-01-27 沈阳市和平区 司法冻结
人民法院
合计 6,661,359 21.67% 2.60%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逾期,陈思伟为公司的授信融资
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冻结陈思伟
上述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思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本的比例 股份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陈思伟 30,738,720 12.00% 6,661,359 21.67% 2.6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外,陈思伟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或其他信息。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公司债权人申请的诉讼保全程序,若公司银行借款逾期未能及时解决,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同时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会进一步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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