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7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
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的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借款额度、拟向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的一致行动人郭裕春先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均为 12 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均为 2%,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公司向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75)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郭裕春先
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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