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6:09:06 股吧网页版
萃华珠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6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
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以现场会议以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经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拟申请 12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12,000 万元人
民币,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2,000

小计 12,000

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 2025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 138,00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
2025 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控
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2.6 亿元,以上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1.2
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3.8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先生、
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