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3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5,881,6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20%)的股东龙凤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684,6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龙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龙凤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5,881,6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 3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龙凤女士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684,6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00%)。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2,561,56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123,12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6 日)。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龙凤女士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龙凤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龙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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