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16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180 号办公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2 人,代表股份 201,277,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8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0,22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9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7 人,代表股份 1,0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7 人,代表股份 1,054,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7 人,代表股份 1,0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
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65%;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6%;弃权 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49%。
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6%;
反对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73%;反对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0%;弃权 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57%。
本议案通过。
(三)《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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