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晓鸣:中国国籍,男,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长期从事执业律师,现为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董事会董事。2022 年7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股东会 3 3 0 0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各次会议,对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4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核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0 0
4.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时间、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了解,针对疑问事项向公司及会计师进行询问了解,督促公司配合审计机构提供真实资料,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议案,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定价依据等,提醒公司要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确保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听取管理层汇报终止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当前重点是抓好主业;详细了解公司被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具体情况,督促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认真整改,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本人的询问和建议,公司管理层亦积极响应并及时沟通汇报。
6.日常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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