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01:58 股吧网页版
特一药业: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25]第 5-0015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连伟、罗学进

审计报告正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27、商誉”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商誉账面价值为 517,600,671.30
元,系贵公司 2015 年度收购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形成。

管理层对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商誉)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管理层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对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预测,预测过程中适当参数的选择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假设,特别是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以及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较大,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复杂,涉及到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获取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预测的相关资料,判断可收回金额预测的模式、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以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择是否合理;

(2)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4)将相关资产组本年的实际经营成果与上一年度编制的预测进行比较,以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可收回现金流量的预测的可靠性;

(5)将预测的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较,并考虑市场趋势;

(6)对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复核。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公司 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686,906,839.80 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99.87%。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的销售,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营销策略等对公司业绩、应收款项收回的影响,评估销售业绩变动的合理性;

(2)了解、评价管理层对客户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