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7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17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审议通过。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2025年2月15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2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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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以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7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最高成交价13.38元/股,最低成交价12.66元/股,成交总金额149,986,7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5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9.0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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