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2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09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2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等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以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2.23 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12.91 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
(三)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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