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经营和发展质量(以下简称“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及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原则,协同公司各体系、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方法,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诚信原则:公司应坚持诚信为本,营造健康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市值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负责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的相关制度完善,协调各方资源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活动,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指导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
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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