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上午 9 时 20 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5,268.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3.41%。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条款合理,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双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业务合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障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伍争荣 董望 阮 超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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