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5-023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
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2,358,487,062.02 104,744.17 2,358,591,806.19
销售费用 100,843,725.60 -104,744.17 100,738,981.4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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