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党的组织 ...... 20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1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二章 附则 ...... 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69102172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1.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2,52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1,656.25 万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 号楼 2 层 235 号,邮政编码
10014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937.8615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企业研发、创意、
设计及销售能力,发掘和传承优秀的中国文化,满足市场需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打造中国一流的文化创意企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文艺表演;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纸制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玩具、电子产品、箱包、音响设备、化妆品、收藏品(不含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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