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对外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 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 担保;
(九) 签订意向书、协议书或合同;
(十) 董事会、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三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服从公司指定的发展战略,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发生重大投资事项,应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须报董事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时,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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