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审计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陈佳俊召集,参会委员应到 3 名、实到 3 名,全体委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年度审计结束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根据证监会、交易所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1、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计划的安排,积极进行工作,勤勉尽职,依据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经过现场工作,审计小组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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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 9 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人员 3 名,组成人员具有
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了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在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为了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执行了重新执行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程序。在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提交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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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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