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0:08:49 股吧网页版
麦趣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从业人员 2,898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804 人,有 3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中兴财光华合伙人有 187 人。

中兴财光华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 万元。
2024 年执行了 89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11,285.00 万元,公司资产
均值 124.75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2 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机构健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27 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10,152.1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4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累计涉及 58 名从业人员。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24 日,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