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2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 20 日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第十次会议 月 28 日
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9 日
上述监事会相关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诚信、勤勉履行义务,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整体资金状况良好。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严格依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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