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30 20:17:06 股吧网页版
ST岭南: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6-01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可能出现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预计公司可能出现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2025年4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若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连续三年(2022-2024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形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指标,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事项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退市风险警示规定标准,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4、公司指定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