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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21:03:10 股吧网页版
ST岭南: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5-14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单位 ”)此前收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5)豫 0523 刑初 223 号),公司涉嫌串通投
标罪被起诉,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
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豫 0523 刑初 22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公诉机关: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公司被告人:杨某、何某某

(二)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就“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 I、II 期绿化
及管网项目(环境控制之一期绿化)”进行招标,合同金额为 9,622.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04%,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因公司时任子公司岭南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集团”)员工在招投标程序中未依法合规,公司及园林集团直接责任人员杨某、何某某被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向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判决结果

(一)、被告单位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二)、被告人杨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该院缴纳。)

(三)、被告人何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该院缴纳。)

三、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判决暂未生效,上述事件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加强对证券及合规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所有相关人员提升合规与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上述判决情况,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退市的情形。敬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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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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