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成员由总裁办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子集团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研判分析和处理工作,就应对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组织、协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总裁办全面负责监控及管理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证券部负责监控涉及证券市场的各类舆情信息,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及协助应对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真实、
及时、客观,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公司总裁办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报告流程及处理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发生舆情后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和组织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回应和澄清舆情信息;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系统运作、有效解决。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解决问题,转危机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整理、汇总、报送总裁办,总裁办进一步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总裁办负责人。
(二)总裁办负责人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及时作出应急反应。
(三)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措施:
(一)重大舆情的处理措施
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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