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28 号
目 录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28 号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岭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中的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岭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岭南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其中 2024 年度在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如下问题:
1.2023 年 10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4 年 10 月 16 日,上述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未按期归还的金额为 155,733,730.30 元。
2.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4年 10 月,截至审计报告日该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岭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岭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