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29 号
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出具否定意见的
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29 号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
华审会字(2025)第 319031 号)。
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
求, 岭南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25 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岭南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持续亏损,因此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86,183,66 万元,按 0.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926.00 万元。
一、关于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岭南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到期,岭南公司未能按期偿
付。如附注二 2.所示,公司正在采取措施消除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但我们未取得充分的证据,确定公司采取的措施对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公司已制定了改善经营,提高清偿能力,清偿债务的方案,由于公司的经营改善方案尚需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我们未能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方案能否顺利执行。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岭南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岭南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岭南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二、关于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
2024 年 1 月岭南公司原实控人尹洪卫未经公司内部资金审批流程,也未按
照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从岭南公司转
出资金 2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53 亿元未归还。
(二)发表否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公司对上述事项虽做了整改,但整改后运行时间不足,我们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因此,我们对岭南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本专项说明仅供岭南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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