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30 号
目 录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30 号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该专项说明中所述岭南股份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涉及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我们对 2021 年度至 2023 年
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结论。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岭南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获取的鉴证证据作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岭南股份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对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岭南股份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5 年 4 月 28 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至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份向供应商支付了工程款 1,000 万
元,经核实,此 2 笔款项最终转移支付至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尹洪卫指定的公司。该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应收款及相关科目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其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在 2021 年存在个别完工项目成本暂估不准确的问
题,导致提前跨期确认成本 7,707.73 万元,该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及相关科目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其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上述调整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 2021 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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