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即将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份数,涉及的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36 万股。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2,174 万股调整为 2,138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120 人调整为 117 人,首次授予权益由 1,774 万股调整为
1,738 万股,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73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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