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6-00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可能导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进行认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及《决定书》((2025)京 01 破 501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
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
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执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转增的 531,868,204 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其中 416,868,204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5,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419,536,980 股增至
951,405,184 股。上述 531,868,204 股转增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登记至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
定,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指定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根据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根据《重整计划》,东易日盛将以现有总股本 419,536,98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
转增 12.677504710073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转增 531,868,20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 951,405,184 股。
具体安排如下:
1.转增股份中 416,868,204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412,472,816.00 元。其中:产业投资人按照 2.30 元/股的价格受让
150,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 345,000,000.00 元现金;财务投资人按照 4.00 元/股
的价格受让 266,868,204 股转增股票,合计支付 1,067,472,816 元现金。根据《重整计
划》,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于支付破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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