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9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于 2025年 12 月 21 日裁定批准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536,98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转增 531,868,20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1,405,184 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计划》的重要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5.89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5.89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5.89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
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
定书》,法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9,536,98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677504710073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转增 531,868,20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1,405,184 股。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清偿东易日盛债务及引进投资人,具体安排如下:
1、其中 416,868,204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412,472,816.00 元。其中:产业投资人按照 2.30 元/股的价格受让
150,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 345,000,000.00 元现金;财务投资人按照 4.00 元/股
的价格受让 266,868,204 股转增股票,合计支付 1,067,472,816 元现金。根据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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