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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0:23:35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公司在重整方案里向重整投资人给出大比例股票,二级市场投资者并没有获得,请问这样扩股股价是否需要除权?如果股价除权,二级市场投资者会不会大幅度亏损?
*ST东易:
您好!根据《深交所监管指引第14号》第39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本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作除权(息)处理。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机构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相关事项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07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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