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5-03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财务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2024年11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18:00(含当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报名时间截止共收到40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其中15家为产业投资人,25家为财务投资人。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与中选产业投资人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产业投资人应当确保在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另行签署投资协议。
经公司产业投资人与意向财务投资人磋商,指定以下主体为财务投资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云昇235号单一资金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臻橙8号服务信托”)、吉富另类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北京盈和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盈和智紫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微耕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智云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文博、王子豪、谢演灵、沈泽锴。各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财务投资人的持股数量、占重整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投资对价总额以及每股价格分别如下表所示。
序 财务投资人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投资总额(元) 每股价格
号 (股) 比例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
1 “云南信托-云昇235号单一资 47,000,000 4.9401% 141,000,000.00 3元/股
金信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2 司(代“外贸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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