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 2025年 4 月 19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8 人,代表股份178,281,8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5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75,574,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583%;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2,707,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74%;本
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 176 人,代表股份 2,707,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7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董事长任啸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因此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的董事、总经理高笑河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7,879,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745%;反对 3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130%;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305,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5.1486%;反对 3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4.0241%;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73%。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7,807,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41%;反对 4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55%;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33,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2.4930%;反对 4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8274%;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79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7,742,9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977%;反对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76%;弃权 1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68,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0.0960%;反对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5.6455%;弃权 1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2586%。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7,775,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60%;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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