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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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5CDAA2B015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了XYZH/2025CDAA2B015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思美传媒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思美传媒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思美传媒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思美传媒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说明(续) XYZH/2025CDAA2B015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说明仅供思美传媒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17,614.70 555,854.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63.36 148.9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4% 0.0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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