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
金 管 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支行
账号 656149009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赐材料(002709)
公司、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合
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1 及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账号为 656149009,截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 1 及甲方 2 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应在开立专户时按照乙方要求,就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信息的核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甲方在业务运作中应遵守监管部门及乙方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专户无法使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自身过错或违反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的情形除外。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 1 及甲方2 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 1 及甲方 2 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1 及甲方 2 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 1 及甲方 2 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 1 及甲方 2 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 1 及甲方 2 办
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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