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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23:55:50 股吧网页版
天赐材料商业秘密刑诉案终审落槌 前员工窃密获刑|速读公告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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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9月15日讯(记者刘梦然)锂电行业“专利战”持续升级,头部企业护城河之争趋于白热化。天赐材料(002709.SZ)今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胜和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回溯前情,今年2月6日,天赐材料公告称,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19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胜、郑飞龙侵犯了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九江天赐”)商业秘密。

  公告显示,李胜于2017年8月入职九江天赐,签订保密及竞业协议,历任多个核心技术及管理岗位。2021年5月离职后,他违反保密义务,单独/伙同郑飞龙向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太科技(002326.SZ)披露公司工艺技术资料,非法获利共计428.504万元,郑飞龙获利116万元。

  永太科技与天赐材料的主营业务均包括锂电池关键原材料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天赐材料提供证明称,九江天赐是当时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公司将案涉工艺技术及资料等列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李郑二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和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提起了上诉。

  除上述刑事诉讼外,天赐材料还发起了民事诉讼。今年7月3日,公司公告称,九江天赐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

  根据公告,上述民事诉讼的被告包括永太科技、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永太高新”)、李胜、郑飞龙、永太科技实控人之一何人宝以及多名关联方,指控被告将通过收买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的原告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运用于被告二永太高新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

  财联社记者从知情人士获悉,该起民事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天赐材料就侵犯商业秘密对永太科技发起民事诉讼的次日(7月4日),永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永太高新因天赐材料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分别向临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临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752万元。

  彼时,永太科技公告中表示,公司与天赐材料均系电解液材料上市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双方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天赐材料为达到市场垄断打压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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