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报告期内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258,006.56 元。本次资产减值将计入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41,778,171.97
资产减值损失 7,520,165.41
合计 -34,258,006.56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
损失准备: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④ 租赁应收款;
⑤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2)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原则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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