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5-06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203 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 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0 人,代表股份 369,817,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965%。(注: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38,505,300 股,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 1,084,619,720 股)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3 人,代表股份92,303,09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51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7,523,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87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293,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9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69,625,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83%;反对18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5%;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111,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929%;反对18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985%;弃权 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86%。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54,423,1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8374%;反对 15,386,4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4.1606%;弃权 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909,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3.3225%;反对 15,386,4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6695%;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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