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5-03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 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0 人,代表股份 327,895,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3 人,代表股份 50,381,45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8,107,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788,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27,578,4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3%;反对 30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21%;弃权 1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064,5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3710%;反对 30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992%;弃权 15,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298%。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27,477,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26%;反对 39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17%;弃权 18,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63,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711%;
反对 39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918%;弃权 18,7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371%。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27,572,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14%;反对 30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21%;弃权 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058,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3585%;反对 3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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