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控制度;
(二)对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意见;
(三)参与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的编制;
(四)审核公司资金使用的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五)对股东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并报送股东会和公司董事会;
(七)审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情况;
(八)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情况;
(九)定期向股东会提交公司资产状况、效益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评价报告;
(十)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业务中心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与议题相关的临时邀请人员参加。讨论分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安排下阶段主要工作,各部门或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以及总经理认为有审议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目的包括:
(一)检查公司经营管理重要工作的执行进度;
(二)对(一)款工作进度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了解全局,对近期业务目标能否完成做出判断;
(四)均衡各业务单位,做出必要的计划调整;
(五)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提名代表公司参加控股子公司股东会的股东代表、担任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位的候选人;
(六)对重大合同的签署、重大对外投资的决定进行讨论;
(七)对列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并酌情将讨论意见报送公司董事会;
(八)强调和指导需要优先考虑的事项;
(九)了解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反应;
(十)分享最好的实践经验;
(十一)收集数据以促进协调、管理和计划的改进。
第九条 总经理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其他专门或综合会议,并决定日期、议题、出席人员等。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
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季度经营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滚动调整优化。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