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博实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81,381.6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418,61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210C0005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本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30,000.00 16,000.00
2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11,000.00 9,000.00
3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7,000.00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61,000.00 45,0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从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562010100101425127 1,746.0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562010100101424937 2,270.04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博实(苏州)智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89070078801500002861 1,788.95
科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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