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实转债”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博
实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3、除息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4、付息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5、“博实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
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凡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9 月 19 日卖出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实转债”,债券代码“127072”)。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博实转
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博实转债”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实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2、债券代码:127072
3、可转债发行量:人民币 45,000 万元(450 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人民币 45,000 万元(450 万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8 年 9 月 21 日
7、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 年 3 月 28 日至 2028 年 9 月 21 日
8、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付息是“博实转债”第三年付息,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票面利率为 1.00%。
10、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博实转债”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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