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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05:24 股吧网页版
博实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哈尔滨博实橡塑设备有限公司、南京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博实昌久设备有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实慧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实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9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传递与沟通、安全生产管理、内部审计;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传递与沟通。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一)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自身特点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并制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之间的责权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部门工作机制,各岗位人员能够正确行使职权,保证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二)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三)社会责任

公司致力于推动我国制造业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在追求自身高质量良性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客户、员工以及供应商等多方利益,共享发展成果,努力实现社会价值、经济效益及多方利益的和谐统一,践行科技创新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公司注重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及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真诚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倾听投资者的建议,解答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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