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初大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初大智,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系主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
姓名 内会议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会议
初大智 5 0 5 0 0 否 2 2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
况,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按照《哈尔滨博
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关注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核查的职
责,关注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审计重点、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
计结果等关键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依据《哈尔滨博
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补选和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进行了审查,及时关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未发现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并结合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关注审计计划、审计进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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