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陈博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及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