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
溯调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印发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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